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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上周五(7月13日)发布声明表示,对《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作出的修订已于当日实施。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上周五(7月13日)发布声明表示,对《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作出的修订已于当日实施。
《2018年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修订)规则》已于7月13日生效。该规则旨在纳入证监会过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4条授予的修改。
专业投资者的种类已扩阔至包括全资拥有另一家符合资格成为法团专业投资者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应确保当公司根据经修订的《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而成为专业投资者时,股东已获适当知会。
香港证监会就有关规则修订进行的公众谘询已于2017年4月3日结束,而咨询总结亦于2018年5月18日刊发。
香港证监会要求中介人在向身为专业投资者的控股公司提供服务前取得确认,以确保股东已获适当知会该控股公司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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