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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3月3日,新南威尔士州刑事上诉法院就TZ有限公司前董事Andrew Sigalla对定罪和判刑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
2021年3月3日,新南威尔士州刑事上诉法院就TZ有限公司前董事Andrew Sigalla对定罪和判刑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
刑事上诉法院驳回了对定罪的上诉,但允许对判刑的上诉,Sigalla先生的刑期被减为9年6个月的监禁,并有5年9个月的无假释期。
2016年11月22日,Sigalla先生被裁定24项罪名成立,即不诚实地利用其作为TZ有限公司董事的地位,意图为自己或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获得利益,违反了《公司法》第184(2)(a)条。
Sigalla 先生之前曾被判处有效的总刑期为 10 年,且 6 年内不得假释。由于法院的裁决,他的刑期和不得假释期分别减少了6个月和3个月。
此案由英联邦检察长起诉。
背景资料
此事中的罪行涉及2006年12月至2009年3月期间从TZ有限公司账户中转移资金,包括一次将价值约500,000美元的TZ有限公司股票转移到一家总部设在香港的公司。
转入Sigalla先生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减少他与博彩公司Tom Waterhouse的债务,或代表他的一家个人公司支付抵押贷款。
Sigalla先生于2019年11月18日对其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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